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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发布北交所基础制度规则,11月15日正式实施

2021年12月23日 11:05
来源:IT之家    阅读量:18303   

证监会表示,10月30日,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审核四项基本业务规则,六项配套规则和指引,代表着交易所规章制度正式建立这些规则将在11月15日北交所首次开市后正式实施

证监会发布北交所基础制度规则,11月15日正式实施

公告显示,为夯实改革制度基础,证监会现已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,再融资和持续监管等3项规定及11个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,为做好制度衔接,进一步丰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工具,修订了两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条例,制定了两部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内容和格式指引

以下是详细内容:

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
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》

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》

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》

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管理细则》

《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》

《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》

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业务细则》

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》

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—— 独立董事》

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主要内容如下:

在公开发行和上市方面,将所选层的盈利能力,成长性,市场认可度和R&D能力的整体水平标准转化为上市条件,保持包容性和准确性同时落实注册制试点要求,明确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的分工,成立上市委员会,充分发挥专业把关作用发行承销制度保留询价,直接定价等多样化发行定价方式,同时,对富余股份配售进行了优化调整,由优先考虑时间调整为优先考虑申购数量,优先考虑同数量时间,缓解投资者集中申购压力,加强对报价行为的监管,维护分销市场秩序

本站表示,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方面,制度要求符合目前上市公司的主要监管安排,不再实行保荐经纪制度,保荐机构将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持续监管,同时,要充分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管理特点和发展规律,强化公司自治和市场约束。

本次发行的《发行注册办法》明确了北交所上市公司发行注册的总体要求,依法设定了发行条件,构建了公开,透明,可预期的审核注册程序,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。此外,严格落实赞助和包销责任,夯实各方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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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谷小金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