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银保监会11月30日对外公布新修订的《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,强调保险集团公司的股权投资应坚持保险主业原则,推动保险集团聚焦保险主业、加强股权投资管理、规范经营行为,防止资本无序扩张。
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截至2020年末,中国共有13家保险集团,总资产22万亿元人民币。保险集团及其所属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主体中占据主导地位。但近年来,保险集团发展和监管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,比如非保险子公司问题、集团监管指标口径问题、并表监管问题,以及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等问题。
据了解,新修订的《办法》加强了保险集团公司治理监管,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具有简明、清晰、可穿透的股权结构。同时强化保险集团风险管理,增设“风险管理”章节,完善非保险子公司监管,增设“非保险子公司管理”章节,并系统完善了集团监管要求等。
谈及《办法》发布对保险集团公司产生哪些影响,前述负责人称,在强调聚焦主业的同时,《办法》提升了保险集团公司治理能力,降低保险集团股权结构的复杂性,防止成员公司之间交叉持股,限制人员兼职,规范集团关联交易、对外担保以及资源共享等事项。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建立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体系,全面管控集团风险,并关注风险传染、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、集中度风险、非保险领域风险等集团特有风险,促使保险集团公司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水平。
此外,《办法》还弥补了保险集团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管空白,引导保险集团建立规范、有效的非保险子公司管理体系,并通过投资非保险子公司优化集团资源配置、发挥协同效应、提升集团整体专业化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,有效促进保险主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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